大权死了。淑珍有时觉得有点儿对不住玉香,有时又感到玉香太狠了。那天夜里,是她找的玉香,她想让玉香这个醋坛子教训教训丈夫,使他今后不敢再登她家的门。没想到,玉香真的要和他离婚,为了保住财产,又亲手毒死了他。
那是玉香和大权就要离婚的那个晚上,大奎领着小秀串门去了。恍惚中,她听见隔壁大权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,跑过去推开了门。看到玉香正骑在大权身上,双手掐着七窍流血的大权脖子,她惊呆了。以后,再也不敢登大权家的门了。
岁月流逝,一晃又过去了十多年。这十几年中,玉香设赌场,招男人,也发了大财。她曾几次送钱给淑珍,几次对淑珍说:“钱,你留下。大权的死你要敢说出去,我就说是你毒死的。我公社和县里都有人,你和大权又有那么一手,我作证,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呀。”
这钱,淑珍不想收,可又不敢不收,只得用塑料包好后压在柜底。
十多年,只是历史短暂的瞬间。可对于淑珍,却是何等的漫长呀。夜漫漫,孤身独衾,耳畔只有大奎那粗重的鼻息和低低的叹息声。她曾几次想到以死来解脱这生活,可又舍不得小秀,小秀成了她生存的唯一希望。
不管付出了多么沉重的代价,有一点值得欣慰,自己终于用青春和名誉做代价,为小猛子留下了后代。
就在小秀小学毕业考上凌水中学的那一年,地处偏僻的水弯村也刮进了改革的春风。
生产队解体了,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,农民的日子有奔头了,可淑珍家,还是那么死气沉沉。
一个偶然的机会,淑珍碰到了下乡搞调查的初中同学小梅,她现在是县妇联主任。姐妹俩十多年没见面,在一起滚了两宿,听淑珍哭诉了两夜。当小梅了解到淑珍十五年的生活真象后,激动而气愤。她说:“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你们应该离婚。”她又说:“淑珍,你才三十六岁,还不老,你要鼓起追求生活的勇气。”
临走前,她为淑珍写下了离婚申请,并答应到乡里给打个招呼。
送走了小梅,淑珍怀着复杂的心情回到家里。女儿不在,到小姐妹家温习功课去了。她望着斜依在炕头行李上叼着旱烟袋出神的丈夫,心中流露出一丝丝的哀怨。
怨谁呢?难道全怨大奎吗?淑珍想,自己虽未和大奎有过夫妻生活,毕竟在一个锅里吃了十五年饭呀。她恨,恨大奎耽误了自己的青春,更恨大奎出那个鬼主意来糟踏她,恨大奎没有一点儿男子汉气概……可是,大奎毕竟把小秀当成了亲生女儿,毕竟执行诺言,为小秀的事保了十五年的密。虽然这样,仍唤不起淑珍一丝一毫的爱,仅有的,只是可怜和同情罢了。
可今夜,怀揣离婚申请的淑珍却总觉得对大奎有一种负罪感,怎么也睡不着,直到快鸡叫才合上了眼。
第二天早上,淑珍起得很早,大奎也起来出去挑水。
她淘米、摘菜,默默地拉着风匣。她想早一点吃完饭和大奎心平气和地谈谈,然后一起到乡政府去离婚。
她遐想着,两眼直勾勾地看着锅上缓缓升腾的蒸气。这蒸气,一会儿成了大奎,一会儿又变成了小猛子,最后化成大权那七窍流血的狰狞的脸,她一阵恐惧。
“妈,爸爸,爸爸……”
迷梦中,她被小秀的哭喊声惊醒,不知所措地站起来,随小秀跑到井边。大奎躺在那儿,略歪的口中流着白沫,浑身抽搐着。
在医院中,当她从医生的口中得知大奎患了脑血栓将导致瘫痪后,偷偷地撕碎了小梅为她写的离婚申请。
转眼又是六年,两千多个日日夜夜。淑珍为大奎煎汤熬药,端屎端尿,还要为一家三口的生活,为大奎的医药费操劳。
分到手的田要种,猪、鸡要喂,病人要侍候。值得高兴的是,初中毕业的小秀越来越懂事,越来越能分担妈妈的劳累了。
这几年,玉香又跑开了买卖,广州、深圳,什么地方都去。大把大把地进钱。淑珍呢?生活再难,钱再紧,玉香给她的钱一个子也没花,还原封不动地存放在那儿。
淑珍为大奎的病熬尽了心血,感动了全村人。十多年前的事乡亲们早忘了,村委会主任把淑珍侍候丈夫的事在一次县里开会时说给了记者,登了报。县精神文明办发下来一个“好妻子”的大奖状,县妇联主任小梅看了后哭笑不得。
不管淑珍怎样努力,大奎终于到了弥留之际。
大奎临终时,当着乡亲们和小秀的面,拉起淑珍的手(结婚二十多年了,她们才拉过几回手呀?)呜咽着说:“我对不起你呀,拖累你这么多年,赶快再找一个吧。”
看到淑珍痴呆呆地望着他,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,竟把淑珍的手摇了摇,眼中露出乞求的光,直到淑珍点了点头,他才瞑目而去。